文/鄭元慶、廖文瑋;鄭元慶編版
1930年10月27日下午1時40分,位於屏東基地的「陸軍飛行隊第八聯隊」(以下簡稱「陸8聯」)隊長後藤廣三大佐,接到來自台灣軍的電話命令,告知霧社附近原住民「叛亂」,需飛行隊立刻派機前往偵查,並協助當地警察。[1] 這通電話帶來了陸8聯的第一次軍事任務,而命令中所指的「叛亂」,就是臺灣歷史上所稱的「霧社事件」。[2]
飛行隊出動偵查狀況
日本從1895年殖民台灣,除了前期偶有較大動亂之外,之後多數是零星小事件。因此1930年10月27日發生百餘日人遭難的「霧社事件」,令人難以想像。起初臺灣軍出動部隊只為「支援」警方;但由於總督府要求儘速彌平事變,因此台灣軍司令官渡邊錠太郎也隨即派出隸屬台灣步兵第一聯隊的台中分屯第3大隊,由大泉基大尉率領124名隊員及機槍小隊,於28日凌晨抵達埔里,這是最早到達的軍方支援部隊。
另一方面,陸8聯的後藤聯隊長接獲命令後,下午3時也派遣:1、綾野唯雄大尉率1156號(久次萬吉中尉偵察)及1192號(大西豐吉少尉駕駛、行友太市中尉偵察)2架偵察機飛往霧社,偵搜動亂區域,將結果通報埔里守備隊。2、由於霧社附近無著陸場,任務機暫於鹿港起降。由船津軍曹駕1偵察機(高橋軍曹偵察)赴鹿港,安排飛機起降時之作業。3、渡邊廣太郎少佐、山本五郎中尉前往埔里,前者擔任聯絡官與軍警憲協調,後者負責在埔里設置臨時起降場。[3]
綾野大尉等2機於下午3時20分從屏東機場起飛,1小時20分鐘後經埔里抵霧社,2機在高、低空進行偵查到:「巴蘭」(霧社西南方稜線上)社部份地區插著太陽旗,霧社公小學校內的國旗飄揚,但霧社警察分室附近無人影。他們對「荷歌」(春陽村史奴櫻部落)社實施威嚇射擊,但無任何反應。2機偵查完畢,以空頭通信筒方式,向埔里官廳告知結果,下午5時20分降落鹿港著陸場。[4]
「霧社事件」消息傳至埔里,且起事者已經近逼至埔里街區邊緣的眉溪,導致人心惶惶。當陸8聯2機飛越埔里上空,引擎聲吸引民眾仰望,知飛行隊將前來支援而連聲喝采。[5]
埔里臨時起降場
陸8聯身負重任,但以鹿港著陸為基地,每日往返霧社、鹿港,飛行耗時,補給也不方便。陸8聯派往埔里的山本中尉,隨即奉命將埔里社北門街梅仔腳,原屬日本台灣陸軍步兵第一聯隊埔里社分遣隊的舊練兵場(今埔里藝文中心、圖書館、綜合球場周邊),緊急著手改建成飛機起降場。
可能因為埔里分遣隊已於1925年遭裁撤,[6]舊練兵場缺乏管理、或是該處面積不敷使用、或是風向關係,需增加額外滑行道面積;興建時,以500圓經費補償地上物。[7]10月30日,「使役苦力,從事擴張工事」,[8]收割長70公尺、寬30公尺的水稻田區,然後埋填農地,將可能影響飛機起降的障礙物排除,興建出長約300公尺的跑道。工程於11月2日完成,[9]可供乙式偵察機起降,機庫則在13日興建完成。
埔里臨時起降場完成後,陸8聯的渡邊少佐率飛行機4架偵察機,8日從鹿港移轉到埔里。為了顧慮場域的安全,之前步兵第一聯隊台中大隊支援的警戒兵力,也隨著飛行隊一起移動到埔里。此後,飛行隊的通信連絡、後勤補給順暢,在霧社空域活動的能力也增加。
試作投擲式炸彈 戰鬥機驚鴻一瞥
陸8聯成軍以後,多以例行訓練為主,支援「霧社事件」,算是個練兵的機會。聯絡官渡邊少佐於27日深夜到鹿港後,立刻前往台中州廳,與州知事及軍司令部山瀨少佐會商。有鑑於霧社山區地形,林木遮蔽物多,偵查效果有限,應該要以轟炸及射擊為主,但陸8聯又沒有制式的轟炸用炸彈。山瀨參謀因此請軍司令部試作可從飛機上投擲的武器。
軍兵器部長受命後,將38式野戰榴彈砲上加上火藥包,並附加彈尾翼,以便從飛機上投彈。[10]28軍兵器部趕工製作了5枚投擲式砲彈,送抵鹿港。29日上午清晨6點35分,藤原曹長、久次中尉攜上述砲彈3枚,對「羅多夫」社,「荷歌」社進行轟炸。清晨7點10分,大西少尉、行友中尉攜上述砲彈2枚,手榴彈10發、對「馬赫坡」社與「波亞倫」社進行轟炸。30日再對「赫坡社」附近實施轟炸,炸死了24位族人。由於效果「良好」,因此向陸軍大臣申請繼續製作50個12.5公斤的投擲式炸彈。[11]
或許是想要及早彌平紛亂,也有可能想讓屬下增加飛行經驗,除了偵察機之外,陸8聯隊隊長後藤大佐,決定出動戰鬥機。10月29日,883、707和705號3架戰鬥機,分別由倉持善之助中尉、牧野靖雄中尉和築地軍曹駕駛,於清晨抵達鹿港。其中一架於降落時機體嚴重破損,可能當時的鹿港著陸場整備不完善,不適合戰鬥機的起降,幸人員無礙。
牧野中尉與築地軍曹所駕駛的2架甲式四型戰鬥機(首次設置2挺7.7毫米固定式機槍),於上午9點15分從鹿港出發,對「馬赫坡」社進行空中射擊。實戰之後,可能因地形崎嶇,且戰鬥機速度快,認定不適合在霧社山區飛行,因此下午1點飛返屏東,結束短暫的勤務。[12]
投擲特種炸彈
29日下午,由於起事者襲擊軍警,被軍方認定「叛亂」行為明顯。經與總督面談後,決定30日起,由台灣守備隊司令鎌田彌彥少將統一指揮軍憲警(稱鎌田支隊),以「武力」平亂,並將此事刊於台灣軍公報。[13]此後即由軍方擔任第一線作戰,警方輔助,指揮所設於離霧社不遠處的櫻台。
起事的原住民由於人力單薄,武器陽春,擋不住人數眾多、武器精良的日本軍警攻擊,不得不放棄部落及糧倉,在「馬赫坡」及各溪流「易守難攻」處建立據點,對軍警展開游擊戰,讓日方地面部隊吃了不少苦頭。
陸8聯投擲的爆裂彈,因起事者遁入山區,視野遮蔽,效果遽降。飛行隊長認為一般的炸彈效果不大,「投下瓦斯彈是最有效果的,可能會有長期抗爭的話,希望能送來瓦斯彈。」[14]
臺灣軍司令官電請陸軍大臣表示,反抗份子退守斷崖的森林地帶,需使用腐蝕性炸彈及山砲彈,希望儘快交付。[15]但由於使用化武毒氣,已違反國際法,因此陸軍省對於台灣軍請求特殊炸彈的要求,回覆表示:「由於對外的國際關係,腐蝕性彈藥的使用不予討論;將來關於瓦斯彈的事項,以暗號表示之。」顯然陸軍省有意隱藏其違法意圖。[16]
在陣中日誌和相關電報中,確實提到由飛行隊在11月8日投擲瓦斯彈的事實:「明日8日上午7點左右起,預定藉由飛行,來測試6發瓦斯彈(氰化物和催淚彈)的效果。[17]「今(8)日上午8點左右,執行瓦斯爆擊後,預定投擲制式炸彈」、[18]「飛行隊今日投擲下午送達的瓦斯(甲三)彈6發,但效果不明。」[19]
日本地面部隊在18日的總攻擊中,曾使用百發「山砲用催淚彈」,據台中州向總督府報告的紀錄:「臭氣沖天,且催人眼淚,但飲用溪水便失去效果,所以若非更猛烈,否則會無效」;另外也有「催淚彈效果不如預期」的評價。[20]
撒下勸降單於最後據點「馬赫坡岩窟」
日方原認為可以輕易壓制起事者,沒想到遭到頑強抵抗,意外感受到無法戰勝的壓力。交戰後發覺原住民精通山地作戰,勇敢且奮戰到底,使日本軍警傷亡不少。[21]之後起事者破壞鐵線橋,退至「馬赫坡岩窟群」,導致軍警攻擊困難。為「盡量減少犧牲者」,[22]日軍參謀服部兵次郎少佐,要求使用「味方蕃」(親日的原住民)投入前線後獲得同意。
日方從11月6日起,以「味方蕃」擔任主攻,日本軍警則退至第二線。由於久攻不下,日方還於11月16日利用飛行隊空投勸降單。紙上圖案印著飛機在空中飛翔,左邊日軍舉著國旗,右邊原住民舉雙手投降畫面。並書寫「不殺降者:要投降的人,丢掉槍枝,舉高雙手,過來馬赫坡社」。[23]
11月中旬以後,由川西中隊帶領的「味方蕃」,以砲兵隊打頭陣,經過調整砲擊角度,終於能命中岩窟,慢慢鯨吞各個據點。清理之後,在每個都發現死亡或自縊的原住民。到10月22日,探知莫那‧魯道自殺身亡,只剩少數部眾逃往更深的山區。
日本出動1070名警察、1303名軍隊、6822人次「味方蕃」,2萬餘人次挑夫。這麼多的軍警、新式武器和後勤,戰死的原住民卻不到200人左右,另77人死於「味方蕃」之手,但是自殺的卻有290人。死亡中百分之64的抗日原住民,都是自殺而死,這就顯現了霧社事件的悲壯。[24]
尚存的561原住民,被集中在「保護番收容所」監管。但日人不甘心在「霧社事件」中有134名死亡,加上事件的時候,都達群頭目被起事的原住民射殺。日人就放任都達「味方蕃」,在1931年4月25日的晚上,殺害「收容所」內的起事者。最後僅存298名,被強制移居到「川中島」,即現在的清流部落。[25]
飛行隊的經驗
飛行隊長渡邊少佐在11月12日與佐藤參謀會面時,提及飛行經驗表示:
1、搜索:根據俘虜所言,原住民聽到飛機聲即刻隱藏,一旦潛伏密林深處,空中搜索困難,這和早期部落搜索情況不同。
2、轟炸:之前著重部落或群聚的地點投彈,目標明確,效果顯著;後起事者藏身密林,效果甚微。
3、聯絡:因地形因素,無需特別聯絡之任務。
4、攝影:山地的偵查垂直攝影,傾斜比率差異甚大,極易產生明顯的歪斜,短時間內無法修正。
根據上述經驗,飛行隊表示,未來難以獲得極大成效,僅是執行「幾近無意義」的飛行而已。既知無法得到預期的效果,徒增山區飛行的危險。至於夜間飛行,因無法掌握山岳間地理位置,困難且效果低,故不再實施。[26]
此外,由於陸8聯的4架偵察機,其中2架的發動機已屆大修時限。再者,資深的維修隊員11月就要除役退伍,新兵缺少經驗,此皆意味著陸8聯對安全有所顧慮,而不願冒山區飛行之險。[27]
燒夷彈試驗不如預期
「霧社事件」平定之後,軍警陸續離去,陸8聯4機也在11月21日上午返抵屏東基地。[28]
但是,之前經由軍司令部向陸軍省申請的燒夷彈,共12.5公斤50發、8公斤50發,已於陸8聯返回屏東當日運抵台灣。陸軍省科學研究所所員兼技術員兼相馬少佐及技工2名,預計24日在埔里臨時著陸場進行填實作業,需陸8聯再派2機協助。[29]這些特地試作的炸彈,需填充黃燐,以期焚燒森林,迫原住民現蹤。但彈藥填裝後不能搬運,故需在埔里臨時起降場內為之。
陸8聯擔任燒夷彈效果測試任務的2架飛機,11月24日上午11時抵達埔里臨時起降場。25日在起降場內實施地面及投擲試驗,但空投時燒夷彈卻卡在彈翼帶,落於飛機場西側,幸好沒釀災;[30]之後回報結果的電文,則說明「燒夷爆彈不如預期效果」。[31]
陸8聯2架任務飛機,於11月26日飛返回屏東,結束不到一個月的「霧社事件」飛行記事。
注解
[1] 「10月27日 事件の発端、飛行隊の派遣、台中大隊より1中隊派遣外」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0050168700、自昭和5年10月27日至昭和5年12月2日 霧社事件陣中日誌(防衛省防衛研究所)國立公文書館。10月27日陣中日誌。
[2] 編注:霧社事件發生過程、原因及影響請見:https://tcmb.culture.tw/zh-tw/subject/298。
[3] 參見《霧社事件日文史料翻譯》頁58、64,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
[4] 同上,頁58。
[5] 大竹文輔,《台灣航空發達史》,頁65-66。
[6] 維基百科《臺灣步兵第一聯隊埔里社分遣隊》。
[7] 小池駒吉、五十嵐石松合著《霧社事件實記》,頁66。
[8] 1930年11月7日《台灣日日新報》,第8版,埔里飛行場七日完成。
[9] 1930年11月2日《台灣日日新報》,第4版,埔里飛行場二日完成。
[10] 10月28日 飛行機投下爆弾調製、兇蕃の状況並警官隊の状況外」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0050168900 霧社事件陣中日誌(防衛省防衛研究所),國立公文書館。
[11] 10月29日 警官隊霧社占領、大泉中隊の霧社前進、後藤中隊の行動、討伐計画外」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0050169000霧社事件陣中日誌(防衛省防衛研究所),國立公文書館。
[12] 10月29日 警官隊霧社占領、大泉中隊の霧社前進、後藤中隊の行動、討伐計画外」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0050169000 霧社事件陣中日誌(防衛省防衛研究所),國立公文書館。
[13] 參見《霧社事件關係書類綴 陸軍大臣官房》,報四四三四 第19,臺參電第10號,10月30日。秘報四四三四 28,臺參電第12號,10月31日。
[14] 11月2日 兵站部隊配置、第1線報告、警官隊鞭撻に関する第1線要求、歩兵1大隊及山砲1小隊増加外」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0050169500霧社事件陣中日誌(防衛省防衛研究所),國立公文書館。
[15] 11月3日 後藤中隊戦闘の報告、第1線報告、公報外」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0050169600霧社事件陣中日誌(防衛省防衛研究所),國立公文書館。
[16] 11月5日 第1線攻撃計画、第1線の報告、安達大隊第3中隊の苦戦、公報外」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0050169800霧社事件陣中日誌(防衛省防衛研究所),國立公文書館。
[17] 《霧社事件關係書類綴 陸軍大臣官房》4434之63。
[18] 11月8日 第1線報告、第1次交代兵力に関する研究、公報外」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0050170200 霧社事件陣中日誌(防衛省防衛研究所),國立公文書館。
[19] 同上。
[20] 《霧社事件、日文史料翻譯上冊》頁18,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21] 鄧相揚著《風中緋櫻—霧社事件真相及花崗初子的故事》,頁93。
[22] 「11月2日 兵站部隊配置、第2線報告、警官隊鞭撻に関する第2線要求、歩兵2大隊及山砲2小隊増加外」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0050169500、自昭和5年10月27日至昭和5年12月2日 霧社事件陣中日誌(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23] 《霧社事件、日文史料翻譯上冊》頁130,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24] 鄧相揚主講《致霧風雲-霧社事件的前史—字幕版》,15分24秒,國史館線上講堂。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77NTV2bMBw
[25] 鄧相揚著《風中緋櫻—霧社事件真相及花崗初子的故事》,頁114-118。
[26] (附録第1)飛行隊長意見具申」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0050170800、自昭和5年10月27日至昭和5年12月2日 霧社事件陣中日誌(防衛省防衛研究所)國立公文書館。
[27] 「出動飛行隊爾後の使用及撤退に就て」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0050171400、自昭和5年10月27日至昭和5年12月2日 霧社事件陣中日誌(防衛省防衛研究所)國立公文書館。支電第三八號附件。
[28] 支電第一六六號。
[29] 臺參電第五四號。
[30] 支電第二○二號。
[31] 支電第二○五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