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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紙公文看1949大陸人民入台手續:趙鳳翽上陳誠電文

圖一 趙鳳翽/上陳誠電文。(經裁切)
圖一 趙鳳翽/上陳誠電文。(經裁切)
本文是系列的第3篇,本系列目前有5篇文章,完整系列目錄請按:烽火尺牘

相關系列:【補綴歷史的人‧楊儒賓

本文取自「1949的戰爭記憶:烽火尺牘巡迴特展」政大站。

圖一 趙鳳翽/上陳誠電文。(經裁切)
圖一 趙鳳翽/上陳誠電文。(經裁切)

編版/蘇香霖
圖/楊儒賓提供

釋文[1]

台灣省政府主席陳鈞鑒:

查鳳翽於民國三十五年元月奉河南省政府令,代理寶豐縣縣長;同月,奉中國國民黨河南省黨部令,兼任寶豐縣黨部執行委員。三十六年十月,寶豐縣被共匪攻陷,鳳翽仍潛伏縣境,繼續供職。迄本年四月,河南省全部陷入匪手,鳳翽迫不得已,乃輾轉南來。時經兩月,始到達河南省政府行署廣西桂林,正向當局洽請如何返鄉,戡亂期間,而河南省政府奉行政院令,以離境各省市政府一律自六月份裁撤等因,鳳翽於無可如何之際,爰改就台南北門中學之聘,擬即携眷前往該校担任教職。

惟聞黨政人員前往鈞府轄境者,均須時前請得入口証,方准入境。事關功令,鳳翽自應遵照辦理。第以河南省政府自奉令裁撤後,所有全府印信均交由代理主席兼一二七軍軍長趙子立帶赴前方保存,省府人員亦隨以星散,鳳翽只得檢呈民二十四年五月中國國民黨河南省黨務特派員國次字三九一七號批、答民國三十六年二月河南省政府汴民字一九○八號代電、及行政院陳政務委員立夫近茲來函各一紙,藉証鳳翽之身份,同時附呈本人及眷屬像片每人二份,電請鈞府鑒核賜發入口証,就近交台南北門中學轉發,以便迅赴該校供職,無任企禱。河南寶豐縣卸任縣長兼縣黨部執行委員趙鳳翽叩,酉江桂。

附列本人及眷屬畧歷,並像片四份,計八張。[2]

趙鳳翽,四十四歲,河南鄧縣北平民大畢業。歷任中國國民黨河南黨務督導員秘書、河南民教實驗學校校長、教育部戰教主任督導、河南臨汝寶豐等縣縣長。身份証號碼○一八五九號。妻陳清芳,三十五歲,身份証號碼七一五四九號。子趙春革,七歲,身份証七一五五一號;趙春薰,四歲,身份証七一五五二號。

說明

文/楊儒賓

圖二
圖二 陳誠,中華民國陸軍一級上將,曾任軍政部長、湖北省政府主席、國防部參謀總長;到臺灣後,歷任臺灣省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長、副總統和中國國民黨副總裁。(來源:維基共享資源,公有領域)

此為國府一位縣長級官員於 1949 年 10 月 3 日,上書陳誠的一份信件公函。其時的中國已大部分落入中共之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已在前兩天的10月 1 日宣布建立。臺灣作為國府最後一塊重要的基地,許多不符合共黨階級成分的人員都想輾轉來臺,難民、投機商人、身不由己的軍警人員等等也想逃到這塊距離紅區最遙遠的島嶼。由於臺灣地狹人多,突然湧進大量難民與軍警人員,不 管在食、住或衛生方面都會造成很大的困擾。尤其眼看國府即將丟失大陸,如何保護最後一塊領土,不使共產思想或人員有滲透之機會,此種關懷遂成了當時臺灣主事者的主要考量。魏道明在 1949 年任省主席時,先已訂過「臺灣省出入境旅客登記暫行辦法」,但其時管制較鬆。等陳誠於 1949 年初,接警備總司令部的總司令,更於 3 月 5 日接省主席後,對出入境的管制即更趨嚴格,先後公佈「臺灣省准許入境軍公人員及旅客暫行辦法」,同時也公布「入臺軍公人員及旅客注意」事項,相關的出入管理及戶口檢查措施也一併實施。凡大陸軍民要來臺者,都須事先申請,入臺居住後要報戶口(或流動戶口),航空公司、輪船公司的職責等等,也皆有嚴密的規定。觀看 1949 年兩岸的書信,我們不時可看到申請入口的記載,可見當時對此規定執行頗為嚴格。陳誠實施了這一連串的措施後,大陸來臺人士果然銳減,人力流動亂象暫時獲得解決。

此封信信主為一失地之縣長,他寫此信時,仍用公文的方式,連公文之文號都還有,雖然其時的縣政府不但現實上不存在,在法令的意義上,也已被取消了,但此縣長仍善加使用之。此一卸任縣長與陳立夫或有長官部屬的關係,陳立夫在另封信中,曾指示此一離職縣長應當即刻返鄉,繼續「武裝抗爭」(見附圖),可見信主在國府機構中,應有某種的人脈與影響力。但因寫此信時,國共鬥爭正進入熾熱時期,而且信主原屬的機構已在淪陷區,法令上對淪陷區的軍公教人員防衛甚嚴,信主此時已化身為北門中學的應聘老師,所以信主乃上書陳誠,祈求早日發下入口証。


附件:陳立夫/致趙鳳翽信札

鳳翽同志惠鑒:頃奉手書,藉悉一一,前省府任命職務仍應到差,率領民眾武力與共黨鬥爭也。附來致萬委員函已轉告矣!知注特復,並致近祉。陳立夫啟
六.廿二。


注解

[1] 函尾所附其個人及家人申請資料已刪除。

[2] 後附簡歷及身份證件字號等資料從略。

本系列上下篇
< 「台韓產業處理辦法」風波:張深切致郭雨新信札淪陷前夕的家鄉:世清致寬爺信札(淮海戰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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