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系列:【補綴歷史的人.楊儒賓】
本文取自「1949的戰爭記憶:烽火尺牘巡迴特展」政大站。
編版/蘇香霖
圖/楊儒賓提供
釋文
郵政儲金匯業局營業處處函
發文:京營字第 158 號 中華民國卅五年五月九日發
事由:為運鈔險起運書第 7450、7480、7451 號所保運款三起,在運途被匪劫失,函請查照理賠由
准貴州郵政管理局四月十七日電稱,該區興仁郵局四月十三日發安龍局協款參拾萬元,於四月十四日在運輸途中屯腳附近被匪劫失。又准東川郵政管理局四月廿六日財字第五/一七二一五號代電稱,該區南充郵局四月十七日發通江、營山兩局協款各伍拾萬元,在利溪場附近被劫,均經查明屬實。各等由查上開各筆運款共計壹佰參拾萬元,曾由本處於四月十六日填具第 7450、7451、7480 號起運書,向貴處投保有案,除俟相關証明文件寄到時,再為補奉外,相應函達,即希查照,惠予理賠為荷 此致 保險處
郵政儲金匯業局營業處 啟
說明
文/楊儒賓撰寫
這是郵局營業處向保險單位索賠的公函。在昇平時期,搶銀行、搶郵局是治安大事,十九世紀末,美國西部劫匪比利小子因而成了傳奇人物,民國 12 年(1923)山東臨城發生的火車劫案甚至成了國際新聞。本份電稿提到三份保單的兩起搶案,規模當然小多了,但惡劣情況並不小。內戰時期,王綱失紐,中國境內似乎處處搶匪。僅以郵局運鈔搶案為例,我所搜集的文件除本件涉及的貴州及四川兩處外,另有發生於民國 36 年(1947)的建江輪在湖北江面被劫的公文一件。因搶劫不斷,郵局不堪損失,投保公司的中信局也不堪其擾,雙方曾協商尋求對策,但似乎都束手無策。因為政治的源頭不清,下游的治安即不可能安。
據本案的附件鄉公所的證明單所示,貴州的搶匪居然有廿餘人,這是一個排的武力了,看來搶劫已專業化,而且是一大行業了。其時距抗戰勝利還不到一年,日軍雖已降服,中國境內卻仍烽火連天。國共的武裝衝突如果是大內戰,這些星羅密佈的搶劫其實也可視作小內戰了。
附件:貴州安龍縣[1]腳鄉公所証明單
據郵差之替差王光明報稱,本月十四日晨由腳出發,在馬鞍山被匪廿餘人持槍攔劫,搶去郵件一袋(內有
[2]參拾萬元),號衣一件,排單一張,查明屬實,特此証明。此致安龍郵局。
腳鄉公所,卅五年四月十四日。
注解
[1] 音ㄊㄨㄣˊ 同“坉
[2] 「」的發音和釋義同「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