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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一則新聞明志:李鑄靈致余漢謀信札

圖一 李鑄靈/致余漢謀信札
圖一 李鑄靈/致余漢謀信札
本文是系列的第20篇,本系列目前有20篇文章,完整系列目錄請按:烽火尺牘

相關系列:【補綴歷史的人.楊儒賓

本文取自「1949的戰爭記憶:烽火尺牘巡迴特展」政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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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 李鑄靈/致余漢謀信札
圖一 李鑄靈/致余漢謀信札

編版/陳姿琳、蘇香霖
圖/楊儒賓提供

釋文[1]

幄公主任鈞鑒:

前托善蔭兄將晚報告及申請入台表填就,懇鈞座保証,俾獲重投祖國懷抱,諒蒙鑒核。頃閱報載匪共近處決戰俘我李軍長、羅副軍長等四員,殉國噩耗傳來,悲痛欲絕,而匪所宣佈張副師長滌江之罪狀,僅為「風門嶺戰役向匪衝鋒七、八次」等。是以晚之作戰經過,指揮晚之上官不知,而匪所出版之「解放海南島」則有詳盡之記述,而張副師長竟以是役之罪不免。查風門嶺之役,晚經兩夜一晝,親冒彈雨與士兵同站第一線,徒以臨時撥歸晚指揮之 163D 教導 D 未聽指揮,先行後撤,以致晚身陷重圍,全師盡沒。晚負傷後,始不明張副師長下落,竟不幸以被俘處決。回憶卅八年十二月廿九日,於五公祠晉見鈞座時,晚本擬隨鈞座以俱去,承鈞座以大義相責,晚於感動淚下恭領之餘,曾誓言決以副師長名義為鈞座及伯泉兄負責奮鬥到底,斷不負辱鈞座聲譽。言尤〔猶〕在耳,今晚在匪而論,則以殺傷匪眾而構成死罪,而在我方,則尚被擯於國門之外,無人理會,創痛何已。謹再擬就報告附報証,懇鈞座代予轉呈,俾死者有所安、生者有所倚為禱。肅此,恭叩鈞安。

晚鑄靈謹上 四○年二月二十日

圖二 1950年前國府在海南島的行政中心: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來自維基共享資源,《人民畫報》,公有領域)
圖二 1950年前國府在海南島的行政中心: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來自維基共享資源,《人民畫報》,公有領域)

說明

文/楊儒賓撰寫

此信為海南戰役時一位國府師長寫給余漢謀的說明函,並附報告。寫信者名為李鑄靈,廣東從化人,陸軍軍官學校第十期、陸軍大學第二十期畢業。其父李務滋亦為粵籍將軍,官拜陸軍中將。

李鑄靈在 1950 年的海南戰役中,隸屬 62 軍,防守澄邁縣風門嶺,與共軍十五兵團四十三軍血戰,不支兵潰,他負傷逃抵澳門。隔年,他向昔日的老長官寫報告,申請入臺。大廈將傾,本非一木所能支,國家原本即有照顧忠貞軍人的義務。但格於現實,敗軍之將要重回風雨飄搖之臺灣,當局未必允許。還好 1951 年 2 月 18 日的香港《大公報》刊載廣東省人民法院判決 4 名反革命首惡槍決的消息,其中有一位即是當日與李鑄靈師長並肩作戰卻不幸被俘的副師長,判決書說他「負隅頑抗,並指揮兩營偽軍協同美蔣空軍、砲兵向我據守風門嶺一○五高地的一連解放軍衝鋒七、八次未遂⋯⋯」云云,這份左傾報紙的報導等於為寫信者的忠貞背了書。李鑄靈終獲准來臺,重新歸隊,後昇任第六軍軍長。

1949 前後,國共內戰的規模極大。國軍敗戰後,流離失所的國軍官兵很多。因理念的堅持或生活的逼迫,這些流離失所的國軍官兵想要南投臺灣者不少。但南投者能不能被接受?接受以後還會有什麼遭遇?真是測不準。1955 年,曾權傾一時的孫立人案爆發,孫立人親近的舊部屬多受到嚴酷拖累,其中包含曾大有功於國家,參與過滇緬、四平街及長春戰役的新一軍將領。比起同樣投歸臺灣的孫立人原部屬李鴻軍長、陳鳴人團隊等來說,李鑄靈案可說是極幸運的案子。


附件:報告 四○年二月二○日于香港

一、職前任第六二軍一五三師師長,守備海南,于匪卅九年四月大舉侵犯時,曾率所部於澄邁縣風門嶺,與匪十五兵團四十三軍血戰兩夜一晝,致受匪包圍,全師壯烈犧牲。職負傷後,輾轉脫險抵澳門,並申請入台,情形經於卅九年八月廿六日,及本年二月一日報請核示。

二、查風門嶺一役,職與副師長張滌江,親率所部,向匪仰攻,九次衝鋒,血肉相搏,均受匪優勢增援未竟,以致職師傷亡慘重!入夜後,受匪優勢反攻包圍,以致不支,然激戰之烈,創匪之眾,使匪深恨不已。於匪出版之小冊子「解放海南島」所載,足為明證。

三、閱二月十八日香港報載:匪方處決被俘軍長李公宏達等詳情,而副師長張滌江竟以「戰場頑抗,向風門嶺衝鋒七、八次」之罪,以身殉國!觀此更証明職師創匪之深,而匪全係報復該役之仇恨,殺害張副師長而已!今職尚未能重投祖國懷抱,但在匪方論,則構成死罪,悲痛何極。

四、謹請對殉國者予以明令褒揚,優卹慰唁遺孤,而對職等六十二軍流落異地及調景嶺難民營部屬百餘人,准予入境,俾得繼續為黨國效力。謹呈參謀總長周、兼部長陳、院長陳、總統蔣。(附剪報一紙)。軍校十期、陸大廿期生、前第一五三師師長李鑄靈呈。


注解

[1] 以下摘錄信函部分內容。

本系列上下篇
< 郵局運款劫案:郵政儲金匯業局致保險處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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